转发关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的征稿启事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09-12-04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的征稿启事的文件转发,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组织教师申报。
联系人:王春梅
联系电话:6306206
科技处
2009年12月3日
关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成果要报》的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更好地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在党和政府决策中的思想库作用,现向广大专家学者征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成果要报》稿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成果要报》的主旨
《成果要报》是致力于服务党和政府决策的内部参阅刊物,主要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点反映那些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实践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理论研究成果,努力成为社科界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建言献策、贡献才智的重要平台。
二、征稿对象
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个人、团队和机构均可投稿,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承担者和非承担者。
三、征稿要求
1.围绕某一重要领域或重要问题长期跟踪调查,持续进行研究,积累较为深厚,并已经取得有分量、有深度的决策咨询报告。
2.选题要具有针对性、前瞻性、战略性,真正能够反映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问题,反映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和值得重视的潜在问题,反映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和理论难点问题。
3.内容要体现出较高的实践价值和理论含量。分析问题要言之有物、持之有据,充分运用新数据、新案例;所提建议要务实管用、科学可行,注重建设性,富有启发性,既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也要讲清其中蕴含的价值理念。
4.观点明确,逻辑缜密,结构合理,文风朴实,语言精炼。
5.字数在4000字以内,并附相关决策咨询报告。
6.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四、奖励措施
1.对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的,将作为项目结项的主要参考依据,并将对项目负责人申请新的项目予以倾斜。
2.对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范围以外的研究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的,将给予5000—10000元的研究补助费;刊发后产生重要影响、选题意义重大、仍需深入研究的,将直接确立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并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3.对于围绕某一重要领域连续投稿并被刊发3篇以上,且产生重要影响的,将委托完成研究成果的主要负责人牵头组建一个人员结构合理、研究实力过硬的专题科研攻关团队,持续以“决策咨询项目”方式资助开展相关研究。
4.研究成果被党和政府在决策中采纳吸收的,将通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予以通报表扬,并向作者所在单位及所在省区市党委宣传部门发出通报表扬函。
五、受理投稿
1. 全天候受理投稿,并将在15日内回复是否采用。
3.投稿时请注明是否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并注明主要作者的单位名称、职称职务、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4.如有问题需要咨询,请联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果处,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100806),联系电话:010—83083052、83083053、83083055。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