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知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08-11-19 点击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社科规划办“关于2008年度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
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将于2008年11月18日11月21日期间,对2008年以前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与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检查,具体检查事宜如下。请各单位组织教师做好此项工作。
一、检查范围。此次检查的范围包括2008年以前立项的所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与省社科规划课题,主要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获奖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本年度立项课题主要检查项目启动情况和经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07年以前立项到期未结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级课题。
二、检查方式:要求承担青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填报《青海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填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注:上述样表均可在学校网站下载或到科技处索取。
填报材料须在2008年11月21前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王春梅    电话: 6306206
                      青海师范大学科技处
                       200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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