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08-11-14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08年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要求,2008年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院系组织教师申报。
一、2008年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范围:
1、申报成果时限:成果限于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校教师完成的科研成果。
2、科研成果类型及范围:
论文类成果须为学校核定的权威、核心期刊目录上发表且仅限第一作者申报;(可登录学校科技处网站查询,科技处管理规章栏。)
专著类成果:仅限学术专著、高校教材申报;工具书类专著须为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方可申报;
科研成果类一须为青海省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颁发成果证书的成果,限第一完成人申报;二须为青海省社科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题成果证书的成果,限项目负责人申报;三须为国家专利局颁发专利证书的成果;
获奖科研成果指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科研成果奖励的成果,凭获奖证书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成果须报送1份原件1份复印件;(原件将在会议审核后返还);
2、各院系按青海师范大学2008年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的样式见附件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3、该项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李晶 电话:6306206。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2008年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科 技 处
200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