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0年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11-22 点击数:

各市、州林业局,局属各单位: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成果推广应用步伐,提高林业和草原科技水平,根据《青海省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实施细则》(青财农字〔201701437)的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对科技的迫切需要,以提高生产建设水平和推动林草发展水平为目标,重点选择一批先进、成熟、实用的技术成果进行转化推广,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
    二、支持重点

(一)用材林、经济林、生态抗逆树种、乡土树种优质苗木繁育、丰产栽培及经营管理技术。

(二)木本粮油、经济林果、林下经济、花卉化良品种繁育、丰产栽培、贮藏保鲜及产业化等技术。
     (
)草原修复与管理、荒漠化治理、困难立地造林、湿地保护等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与治理技术。
     (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森林与草原防火、林草机械化和信息化等技术。
     (
)林特资源开发及加工利用等技术。
     (
)具有一定规模、能够按林业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并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标准化生产的标准化示范基地。
    三、申报条件
     (
)项目申报单位为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任务的林业技术推广站(中心)、草原站、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等单位。
    
(二)项目所依托的技术成果必须是生产急需并经过鉴定或验收的科技成果、审定或认定的良 种,录入“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并取得成果库号。原则上优先选择2015年以来的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成果。
    (
)技术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不得对生态环境、资源造成危害。
    (
)每个项目申请资金为100万元。资金支出主要包括林木优良品种繁育、先进实用技术与标准的应用示范、与科技推广和示范项目相关的简易基础设施建设、必需的专用材料及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材料费、劳务费、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

()正在承担实施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主持入不得作为2020年推广项目主持人,主持人必须是项目第一申报单位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

()申报单位应初步落实项目拟实施的地点和规模,项目原则上倾向于精准扶贫地区。
    
四、申报要求
    (一)各市()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林草科技推广项目的在集工作。认真筛选针对性强、辐射面广、带动力大、效益显著的林业科技成果,确保项目实施后取得实效。
    (
)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签字盖章逐级上报。1126日前报科学技术处(含电子版),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宋维菊 0971-6329270

    邮箱:qhlykjc@163.com

    附件: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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