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0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20-06-28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学校财政专项项目库管理工作,强化专项项目建设前期可行性论证机制,提前谋划学校各类财政专项项目的建设工作,整合建设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做好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重点工作。现启动学校2021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拟立项论证工作及2023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新增项目入库的征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一)2021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项目
各单位要围绕项目拟申报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资金安排、项目进度,以及对应的预期绩效指标等内容,做好《2021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的填报工作(附件1)。(具体项目明细见附件2)
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针对重大、急需的建设项目,进行重新申报。新增项目需根据“新增项目入库”的工作要求上报材料。
(二)2023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新增项目入库
各单位申报项目要根据实际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做好2023年新增项目的前期论证、申报书内容编制等工作,并填写《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3)及《2023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4)。
二、报送时间及形式
1.报送时间
7月1日前,各项目申报单位将《2021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申报书》《2023年新增项目申报材料》材料报送至项目归口管理单位;
7月6日前,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将汇总后的《2021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申报书》《2023年新增项目申报材料》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
2.报送形式
各项目申报单位请将纸质版材料两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与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至各项目主报单位;各项目主报单位审核汇总后上报发展规划处备案。
三、报送要求
(一)2021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项目
1.各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要做到科学合理、重点突出、项目明确、内容翔实。申报项目应有详细的测算依据和说明,资金用途与支出方向应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规范、安全、有效。
2. 各单位要重视绩效指标填报,绩效指标值填写要科学准确、细化量化。学校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将绩效管理情况作为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动态调整支持力度。
(二)2023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新增项目入库
1. 各单位要根据《青海师范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新增项目申报指南》(附件5)的文件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2. 已列入《2020-2022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库》中的项目自动入库,无需再次申报;若已申报入库项目实施内容发生调整、项目名称变更、项目采购参数发生变化等,本次需重新申报;
3. 各单位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必须通过集体决策或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后方可上报。
四、各项目主报单位及联系人
各项目主报单位及联系人,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主报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1
|
学科建设类 |
发展规划处
|
薛济民 |
18297186816 |
fgc@qhnu.edu.cn |
2
|
教学平台和教育教学改革类 |
教务处
|
刘志滔 |
18782907946 |
641626483@qq.com |
3
|
科研平台类 |
科学技术处
|
朱锦福
|
13997235456 |
492543645@qq.com |
4
|
人文社科类 |
社会科学处
|
久美多杰
|
13709781961 |
30567494@qq.com |
5
|
实践基地类 |
教务处
|
刘志滔 |
18782907946 |
641626483@qq.com |
6
|
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类 |
人事处
|
周思灼
|
13997150066 |
77959996@qq.com |
7
|
创新团队建设类 |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
朱锦福 久美多杰
|
13997235456 13709781961
|
492543645@qq.com 30567494@qq.com |
8
|
网络信息建设类 |
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
董彪
|
13997031499 |
411896467@qq.com |
9
|
图书信息资源建设类 |
图书馆
|
刘文祖
|
13997271560 |
147906983@qq.com |
发展规划处联系人:雷阳;电话15202550749;邮箱:2016137@qhnu.edu.cn。
发展规划处
20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