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青海省重点实验室年度评估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21-05-18 点击数:

各重点实验室:

    根据《青海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青海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青海省重点实验室年度评估工作,请青海省自然地理与环境过程重点实验室、青海省青藏高原药用动植物资源重点实验室、青海省藏文信息处理与机器翻译重点实验室、青海省物联网重点实验室、青海省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形成机制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等5个重点实验室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按时参加年度评估工作。请各单位将评估材料于6月2日前交至科技处。

    联系人:朱锦福

    联系电话:0971-6306206


科学技术处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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