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科学技术处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17-04-13 点击数:
根据青社规办〔2017〕2号《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快学校项目研究的进度、提高研究的质量,学校科学技术处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我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启动会。参加会议的有副校长赵海兴教授、科学技术处处长李美华教授、科学技术处副处长陈克龙教授、学校2011年立项未结项的7位项目负责人和2012年立项未结项的10位项目负责人。
李美华处长首先传达了全国社科规划办通字〔2016〕第15号文《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2010年以前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立项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涉及我校项目的是张丽萍教授主持的《生态文明建设中促进青海藏区人的全面发展模式研究》(项目批准号:10XKS008)项目。由于未能按时完成,此项目被终止,即日起冻结该项目已拨剩余经费,在30日内退回全国社科规划办。该项目负责人,即日起不得申报社科项目,不能作为课题参与人,参与其他社科项目。
启动会上,各项目负责人汇报了项目进展状况、经费使用情况、目前存在的困难,均表示会尽一切努力完成项目结题。李美华处长特别强调:今年,全国社会科学规划办重点清理2011年立项逾期未完成的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我校目前有7项。全国社会科学规划办要求项目主持人务必于5月底以前完成结项,报送材料。按照要求,科学技术处规定:被清理的7个项目的主持人于2017年5月20日之前,将结项材料报送学校科学技术处,经过审核后上报青海省社科规划办。逾期提交结项材料的,国家社科规划办一律不再受理。
李美华处长同时要求2012年立项未结的10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抓紧时间上报结题材料,务必在年底以前完成结项。凡是不能按期完成者,会使个人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重新申报项目等方面受到直接影响,同时会影响学校整体项目申报工作,请大家必须高度重视此事。
赵海兴副校长,要求科学技术处,务必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加强对国家级、省级各类在研项目的清理、督促和检查工作,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科研成果。
与会同志认为:尽管项目研究进度、经费使用等,还存在一定困难,但大家有信心、有能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