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17-01-1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注意事项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通知公告栏目里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注意事项: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三、申报时间:2017年2月22-23日。
四、申报材料的报送: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8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5份;加盖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表。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联系电话:0971-6306206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