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13-12-30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日后出生)。
2、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马克思主义• 科学社会主义、党史• 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 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4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4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6、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3年12月版)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申请人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或科技处主页下载新版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课题指南》、《代码表》等);
3、申请人请认真阅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4年度课题指南》等相关的内容;
4、各申请人所在院系要组织相关专家依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研究团队等内容,并对每项申请书出具审核意见;
5、申请人请于2014年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申请书1份,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活页》各一式7份报送至学校科技处,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春梅 联系电话:6306206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