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10-12-30 点击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已公布。现将我校教师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项目选题与区域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紧密相连。
三、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民族问题研究、 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统计学体育学、管理学所有学科申请书的简表各栏都要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五、《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
六、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25万元,一般项目12—15万元,青年项目10—12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八、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九、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十、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项目申报上报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也一式7份无需装订,夹在申请书内则可。
十一、我校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截止时间: 2011年2月14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春梅     0971-6306206
 
                               科技处
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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