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职员岗位职责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08-11-17 点击数:
1.在科技处处长和主管副处长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政策,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科技创新及科技研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2.承担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其它各类纵向、横向科研课题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3.负责自然科学类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和专利基金管理。
4.承担有关学术带头人和人才计划项目的评选和推荐。
5.对教师科研业绩(科研项目和成果)进行考核(审核)。
6.负责科技研究项目、科技成果的统计、汇编、资料归档等工作。
7.承担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及时了解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督促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8.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题、项目鉴定工作。
9.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和评审工作。
10.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的推荐和审定工作。
11.承担国家教育部及其它主管部门的科技统计工作,收集整理有关数据并生成上报材料。
12.负责各级各类科技项目年报统计、科普调查统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年度统计工作。
13.做好科学协会管理工作;做好学术活动安排工作;做好科研管理系统维护工作;做好科技处网站建设与维护。
14.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15.负责学校科研基金、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申报受理工作。
16.做好学校办公系统的文件收发工作、报刊杂志收发工作,收发报纸,处理信件。
17.起草科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安排相关活动,做好会议记录。
18.适时地进行科研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19.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学研等相关事宜的接洽、联系等工作,为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推广、技术市场开拓和科技成果展览等提供必要的支持。
20.组织科技成果及项目奖励的申报、审查、公示、奖励和兑现工作。
21.负责全校科技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不断强化党务与党建工作。
22.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