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08-11-17 点击数:

1.贯彻落实国家科技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2.协助处长工作,并对处长负责。分管自然科学类的科研管理工作;开展横向课题联系和承接工作;负责科研项目横向合作、组织和服务工作。

3.分管校内科研立项、校内外学术交流、科研信息发布等工作。

4.对分管工作提出决策性意见,拟定分管工作的计划,撰写分管工作总结。

5.组织科技服务、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活动,负责对外洽谈、签订科研合作协议,协同组织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奖励以及专利申报等工作。

6.做好各级各类课题的组织和管理(立项、审批、阶段检查和服务、结题、成果报告、鉴定、报奖等)。

7.承担科研业务联系、信息收集与反馈、项目检查与服务工作;负责对外工作联络和对外接待工作。

8.协助组织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成果评奖及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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