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国舫:森林生态保护须更新认知

来源:科学网 时间:2020-08-27 点击数:

沈国舫,1933年11月15日出生于上海市,林学及生态学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林业大学教授、原校长。

他认为,在当前在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出现了一些认知偏向和不当做法。主要有:

一、红线范围过大不利生态保护

生态保护和修复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项目。我国要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把自然保护地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三类。第三类包括大量原来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草原公园、花卉公园、海洋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源地、名胜风景区等。

除生态保护地外,我国还把森林区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用材林,对生态公益林也实施了相当严格的保护。

严格生态保护是总原则,但不同保护地的严格程度应有区别。保护最严格的是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又分为核心区、过渡区和试验区。不同区域有不同的保护强度和允许的经营活动。国家公园的保护力度次于自然保护区,既严格保护,又允许人民群众有观赏、体验、自然教育等活动。同时,国家公园很大,内部情况千差万别,也要划分不同区块分别对待。第三类自然公园要进一步放松保护,允许进行一些不太影响生态环境的经营活动。

至于不属于自然保护地的地方,森林可以按其归属林种区别对待。防护林和风景林要加强保护,但要允许抚育管理和人工更新等经营活动,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生物能源林)可以在确保不伤害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放开经营,包括一定方式(伐区大小、间隔期、更新保障等)的择伐和皆伐作业。

现在的问题是,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的工作人员有把红线范围扩大的倾向,以为纳入红线范围就有利于生态了,这是一种偏见。

中国现在有11800多个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的18%。总体上看,生态保护地占到国土面积的18%有些大。很多发达国家都不超过10%,号称世界公园的瑞士只有不到4%。更不应该把所有自然保护地都划进红线范围,起码第三类保护地中,大多数或部分区域可以不划入红线。

此外,保护生态和经营利用并不对立,而是可以协调发展的,合理的经营利用不会影响生态保护。但个别人却打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旗号,简单采取“一切都封起来”的策略,这实际上是一种不作为。

自然生态系统有其恢复的弹性。为了生存,我们不可能避开一切对生态系统的干扰。只要不伤害生态系统的底线,它就能自然恢复,我们也能帮助它加速恢复。我们应该用科学和智慧把经营利用活动控制在可恢复的弹性空间内,确保可持续生存和发展。

二、天然林保护存在问题

天然林保护工程对我国生态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成绩有目共睹但对目前天然林保护工程并不满意。

一是该工程没有明确除建设生态屏障之外,还要在一定时期内恢复到可持续经营的国家储备林基地。2005年中国工程院一项咨询研究项目表明,东北地区不同林区,需要长达20年至40年时间休养生息。吉林长白山林区、黑龙江牡丹江林区(有大量人工林)和伊春林区、大兴安岭林区有很大差别,应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害怕失控而“一刀切”是典型的不相信基层管理者、技术人员和群众的做法,也损害了群众利益。

二是存在单纯保护的倾向,没有明确通过森林培育提高森林质量和森林生产率的要求。由于害怕伐木失控而严格限制抚育采伐、林分改造及卫生伐的科学施行,使抚育伐失去应有效能。

三是没有根据森林经理学的科学理论确定允许采伐量,一切按上级指令行事。过去这样做曾造成过度采伐,现在这样做又造成了不实事求是的“一刀切”,限制了发展。此外,木材是国家建设和民生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材料,是可恢复、可再生、低能耗、可降解的绿色材料。木材生产是森林资源利用的主项,长期依赖进口木材并不可取。因此,需要对伐木和木材利用须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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