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13-10-2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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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201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技委﹝2013﹞6号)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之间。
二、申报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候选项目的遴选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并在《申报表》“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汇总后并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后,于10月25日前交至科技处成果科。
电话:6306206
科学技术处
附件: 1.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
2.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