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10-03-25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现将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请按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申报。
我校申报受理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春梅 联系电话:0971-6306206
科技处
2010年3月24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总局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各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各有关科教单位:
在建设体育强国的历史进程中,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承担着重要历史使命。为了创新理论、服务实践,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将继续组织广大理论工作者开展多层次的课题研究和多种形式的成果交流活动。
2010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局管项目)申报工作将从3月15日开始,4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局管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申报青年项目的须为已获硕士以上学位、无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以下的青年学者。申请编译项目者须自行解决著作权问题。
二、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三、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
四、局管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认真审核后统一报送。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者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和申报者所在单位两年申报资格。申报项目二个以上的单位,需同时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目录,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邮件到总局政法司理论处。
五、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每个单位最多可申报10个项目,其他单位最多可申报3项。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提交高水平的申报项目。
六、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不结项、不立项”原则,2008年及之前局管项目有未结项的单位不能申报;在研局管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七、申报项目首先经过初审,然后通过双向匿名评审和专家论证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立项名单。
八、项目申报不收评审费。
九、项目申报需提交《申请书》1份原件,《活页》(与《申请书》中的“项目设计论证”栏目内容一致)一式5份,单独填写,夹在《申请书》封底前。《申请书》与《活页》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以上各种材料(《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port.gov.cn)。
附件:2010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
附件2: 2010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010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一、体育与经济社会发展
体育在我国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的作用研究;体育在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研究;体育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研究;中国体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体育与国家软实力;体育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互动关系研究;体育与城市发展;体育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体育与国际政治;体育对外交往研究;中华体育文化研究;体育礼仪文化研究。
二.体育发展战略、法制建设与体育改革 体育强国建设战略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发展道路研究;深化体育改革的方向与实施路径;政府的体育公共 服务职能研究;体育权利均等化研究;中国特色职业体育研究;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以及体育发展中其它重要关系的研究;城乡之间、区域间体育协调发展研究;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权力监督机制研究;《体育法》修改相关问题研究;制定《职业体育条例》相关问题研究;体育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体育理论建设与创新的研究;我国非营利性体育组织的定位与发展研究;体育协会实体化理论与实践研究。
三.群众体育 《全民健身条例》配套制度研究;《全民健身条例》实施的监督机制研究;国家和地方编制《全民健身计划》的配套研究;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长效化与机制化研究;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研究;群众体育发展模式的创新研究;中外社区体育比较研究;我国公民体质状况及变化规律研究;群众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中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研究;群众体育组织研究;国民体质测定与监测工作管理系统的研究;青少年体育在我国体育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组织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青少年体质增强工程纲要研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建设的研究;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对社会开放的相关研究;全国体育大会的改革与创新研究;武术运动国际推广与普及研究;健身气功对外宣传与推广模式研究;“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效果研究;民族传统体育研究。
四.竞技体育 我国竞技体育内部各门类均衡发展研究;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改革与创新研究;我国竞技体育社会价值与评价体系研究;我国冬季运动项目竞技水平提高的对策研究;我国集体球类项目竞技水平提高的对策研究;以全运会为龙头的体育竞赛体系改革与完善研究;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申办办法研究;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研究;重大赛事中各种不端行为的预防及对策研究;反兴奋剂研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研究;高水平运动员培养社会化运行机制研究;“体教结合”研究。
五.体育产业 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政策研究;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中国体育产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城乡居民体育消费研究;体育投融资理论研究;体育市场的服务、监督、管理体系研究;发展体育产业中的政府职能研究;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比较研究;体育旅游产业研究;我国民族体育品牌发展的研究;体育服务质量认证体系研究;体育场地、设施、用品和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研究;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问题研究;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与保护研究;体育彩票理论与实践研究;体育保险研究。
六.其它 具有原创性的体育社会科学理论专著;国外体育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编译与研究;中外体育史研究;国外体育体制、发展战略、政策法规研究;世界各国体育发展动态的研究。
注意事项: 1.以上所列只是对重点研究内容和方向的提示,申请人可在此基础上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2.申报人尽量不要使用指南中提示的研究方向作为标题,以避免申报题目的集中与重复。
3.申报的选题应在指南基础上进一步综合、深化、细化,注意基础理论研究、对宏观问题的研究、工作研究的区别和特色,增强针对性和适用性,避免一般化和同化研究。
4.鼓励针对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敏感问题的研究;鼓励围绕相关问题的中外比较研究;鼓励在内容和角度上有所创新、填补空白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