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09年度国家体育总局
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请按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申报。
我校申报受理时间为:2009年4月17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注:申报材料可从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
联系 人:王春梅
联系电话:0971-6306206
附件1:关于开展2009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09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青海师范大学科技处
2009年3月31日
关于开展2009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有关科教单位:
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历史进程中,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承担着重要历史使命。2009年,国家体育总局将继续组织广大理论工作者开展多层次的课题研究和多种形式的成果交流活动,进一步促进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2009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局管项目)申报工作将从3月15日开始,4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局管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申报青年项目的须为已获硕士以上学位、无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以下的青年学者。申请编译项目者须自行解决著作权问题。
二、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三、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
四、局管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认真审核后统一报送。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者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和申报者所在单位两年申报资格。申报项目二个以上的单位,需同时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目录,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邮件到总局政法司理论处。
五、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每个单位最多可申报10个项目,其他单位最多可申报3项。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提交高水平的申报项目。
六、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不结项、不立项”原则,07年及之前局管项目有未结项的单位不能申报;在研局管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七、申报项目首先经过初审,然后通过双向匿名评审和专家论证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立项名单。
八、项目申报不收评审费。
九、项目申报需提交《申请书》1份原件,《活页》(与《申请书》中的“项目设计论证”栏目内容一致)一式5份,单独填写,夹在《申请书》封底前。《申请书》与《活页》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以上各种材料(《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port.gov.cn)。
联 系 人:卢伟芃 陈华栋
电话/传真:(010)87182431、87182204
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理论处
邮政编码:100763
附件:2009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2009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1. 体育与经济社会发展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体育的社会价值和综合作用研究;体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新中国60年体育事业的发展成就、基本经验及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研究;体育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的互动关系研究;大型赛事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效应的研究;北京奥运会遗产研究;在新的国际形势下体育的政治、外交功能研究;体育对外交往研究;体育礼仪文化研究。
2.体育发展战略、法制建设与体育改革
体育大国与体育强国理论与实践研究;体育事业发展与科学发展观;政府的体育公共服务职能研究;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以及体育发展中其它重要关系的研究;体育事业分析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城乡之间、区域间体育协调发展研究;体育基本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配套制度研究;体育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深化体育改革的方向与实施路径。
3.群众体育
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长效化与机制化研究;群众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中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研究;“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的阶段性总结与评估;群众体育发展模式的创新研究;群众体育组织研究;城镇社区和农村体育发展机制研究;“全民健身日”活动的形式、规范和预期效益研究;青少年体育研究;社会转型和人口老龄化等对群众体育的影响研究;国民体质测定与监测工作管理系统的研究;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对社会开放的相关研究;健身气功对外宣传与推广模式研究;民族传统体育研究。
4.竞技体育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改革与创新研究;新时期“奥运争光计划”研究;我国竞技体育优势项目可持续发展研究;我国竞技体育基础大项发展研究;我国竞技体育集体球类项目发展研究;我国职业体育发展研究;冬季项目发展研究;非奥项目发展研究;北京奥运会备战参赛工作的经验研究;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赛事中各种不端行为的预防及对策研究;兴奋剂问题研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研究;运动员文化教育模式的创新研究;运动员退役安置和激励、保障机制的研究;竞技体育人才管理制度研究;全运会、城运会、全国体育大会等综合性赛事以及单项体育赛事的运作机制、作用和效益研究。
5. 体育产业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体育产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发展体育产业中的政府职能;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的比较研究;体育产业政策研究;体育场地、设施、用品和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研究;体育市场的服务、监督、管理体系;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问题研究;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与保护研究;体育彩票理论与实践研究;体育保险研究。
6.其它
体育基础理论以及体育理论建设与创新的研究;具有原创性的体育社会科学理论专著;国外体育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编译与研究;中外体育史研究;中外体育体制、发展战略、政策法规的比较研究;世界各国体育发展动态的研究。
要求和说明:
一、 2009年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应以胡锦涛同志在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纲领,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围绕体育事业发展的大局,着眼于新时期体育发展战略,着眼于建设体育强国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着眼于体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不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努力创新理论、服务实践。
二、《指南》所列只是对重点研究内容和方向的提示,
申请人应在指南基础上进一步综合、深化、细化,在此基础上自行拟定研究题目,尽量不要使用指南中提示的研究方向作为标题,以避免申报题目的集中与重复。
三、注意基础理论研究、对宏观问题的研究、工作研究的区别和特色,增强针对性和适用性,避免一般化和同化研究。
四、 鼓励针对体育事业发展中(包括地方体育发展)的重大、突出问题的研究;鼓励围绕相关问题的中外比较研究;鼓励在内容和角度上有所创新、填补空白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