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科技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我省农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科技进步,结合我省现代农牧业发展要求,我厅将组织开展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按照《2009年青海省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计划指南》(见附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于2009年2月28日前,将《青海省科学技术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及“青海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数据(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qhkj.gov.cn或青海省星火科技网站http://www.qhxhkj.com下载)报至省科技厅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地 址: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院内西三楼)
联系 人:马 瑞 马本元
联系电话:0971—8244588
电子邮箱:8244588@163.com
附件:2009年青海省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计划指南
二○○九年一月九日
附件:
2009年青海省科技
促进新农村建设计划指南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我省农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科技进步,结合我省现代农牧业发展要求,特制定2009年青海省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计划指南。
一、计划目标:
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计划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计划、星火计划、科技特派员计划、农业科技园区计划和星火人才培训计划等;
㈠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计划:重点支持对农业和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作用强、影响面大的共性技术成果的转化、引进与示范推广。
㈡ 星火计划(含原科技富民计划、新农村专项):重点支持区域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区域特色产业、支柱产业的技术开发与应用,农产品加工企业、区域中小企业的技术引进和新产品开发以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专业技术协会、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点等各类农村牧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㈢ 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计划: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过程中与农牧民、企业等形成利益共同体,对农牧民增收致富带动作用大、示范性强的项目。
㈣ 农业科技园区计划: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应用与推广,充分发挥农业园区的聚集、培训、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支持单纯的建设项目。
㈤ 星火人才培训计划:重点支持农牧业科技知识、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管理能力培训以及依托星火培训基地和星火学校开展的培训工作。
二、支持重点
㈠ 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与优质高效安全生产
本技术领域以保障粮食与生态安全,提高农林种植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主要农林植物高产、稳产及优质、高效、安全生产为目标。重点支持:
1、油菜、马铃薯、蚕豆、碗豆、青稞、小麦等作物新品种及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
2、林木、花卉、牧草及蔬菜、食用菌、特色水果等新品种及配套种植技术;
3、种子与种苗规模化繁育技术、种子综合加工技术、质量检测技术等;
㈡ 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与健康养殖
本技术领域以推进我省集约化、规模化养殖业发展,促进畜禽水产养殖业向数量与质量、效益与生态并重的方向转变,提高畜禽水产养殖业的综合效益,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重点支持:
1、优势畜禽、水产、特种养殖品种的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饲养与管理技术。
2、安全、优质、专用、新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和高效利用关键技术与工艺;
㈢ 重大农林植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
本技术领域以提高农业抵御重大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的能力,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与流行为目标。重点支持:
1、重大农林植物病虫鼠草害、冰雪等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技术;
2、主要植物病虫害及抗药性检测、诊断技术及产品;
3、畜禽水产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快速诊断技术及配套产品;
㈣ 农产品精深加工
本技术领域以延长农业产业链,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增强企业竞争力为目标。重点支持:
1、牛羊、乳制品、油菜、马铃薯、中藏药、皮毛、沙棘、枸杞、白刺等特色资源深加工及高附加值产品开发;
2、农畜产品保鲜、储藏、运输等配套技术引进开发;
3、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快速检测监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
㈤ 农村绿色社区、民生科技及节能减排
本技术领域以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技术,开发农村清洁能源,提高农林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减少农村生活污染,改善民居环境,建设新农村为目标。重点支持:
1、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2、农业面源污染预防、治理技术与农村饮水安全新技术;
3、农村医疗卫生、教育等信息技术应用
㈥ 农业生物技术及产品
本技术领域以加快生物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促进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为目标。重点支持:
1、生物农药、生物兽药生产技术及产品;
2、生物肥料、生物饲料生产技术及产品;
3、生物防治技术。
㈦ 综合技术配套示范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牧业发展要求,通过技术集成与示范,着力解决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各个环节的关键技术问题,达到提高全省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牧业生产方式和农牧民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牧民收入,推动农牧区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重点支持:
1、生态畜牧业综合技术示范;
2、特色农业产业化科技示范;
3、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与示范;
4、特色资源开发综合技术示范。
三、申报要求
㈠ 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1、凡在青海省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积极鼓励省内外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以“产学研联盟”的方式联合申报项目,实现责任和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每个项目的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个法人单位。
3、申报单位应具备承担相应科技项目的综合能力,规章制度健全,同时具有良好诚信,无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
4、申报单位能够做到经费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5、各州(地、市)、县申报的各类科技项目,要由县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经州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筛选后统一报送。
㈡ 项目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
1、农业科技转化和推广计划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有固定单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截止到2009年1月),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三年以上。项目负责人用于本项目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
2、所有项目申报人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项目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对同一项目或相同研究内容不得在不同业务处室重复或交叉申报,如发现以上情况,取消该单位当年申报资格。
3、项目负责人如正在承担我省科技项目,同时该项目未通过验收,不得再次申报2009年度科技项目。
四、申报方式
1、各申报单位须通过青海省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生成项目申请书并打印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省科技厅农社处。在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须同时报送由项目申报系统生成的与申请书一致的电子数据。青海省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可在青海省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www.qhkj.gov.cn或http://www.qhxhkj.com)免费下载。
2、申报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应对申报的项目严格审查,并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同时要对报送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省科技厅农社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