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放假前和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1-06 点击数:

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

2021年寒假将至,为确保放假前和假期科研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放假前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要树立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做好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各学院要加强教学实验室的安全检查,放假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采取有效防范和整改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各学院放假期间需妥善保管剩余耗材,尤其是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现有剩余危险品要及时登记,并严格按照危化品管理相关程序的要求进行封存。

四、各学院要做好实验室物品的整理、收集、回收、存放工作。及时清理废旧仪器设备和杂物,实验室内不留废纸箱、废报纸、废包装等易燃物,且不得堆存放在楼道等公共场所影响消防安全通道,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的整洁,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隐患。

五、各学院做好实验室“四防、四关”工作。一律关闭电源,关闭水龙头,关(锁)好门窗,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根据关于做好 2021 年寒假春节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青师校办字〔2021〕38 号)要求,研究生 1 月 9 日至 2 月 26 日放寒假,共 49 天。2 月 27 日(星期六)、28 日(星期日)返校报到,3 月 1 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所有学生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非经学校批准,任何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若确因科研和学习任务需要,需暂时留校住宿的研究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字,所在学院审核,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在规定时限内留校,且最晚于 1 月 25 日前离开学校。1 月 26 日起,城西校区学生公寓开始封闭。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留校的研究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后,于假期开始前将留校学生名单报送至科技处。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要求,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不允许在寒假期间使用科研实验室,请各学院做好科研实验室的封闭工作。

七、各学院要落实科研实验室假期安全值班制度,定期巡查,遇到安全隐患、安全事故须及时上报。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要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联系人:朱锦福。联系电话:1399723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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