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实验室整改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20-09-11 点击数:
青海省青藏高原药用动植物资源重点实验室、青海省自然地理与环境过程重点实验室、青海省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形成机制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藏文信息处理与机器翻译实验室、青海省物联网重点实验室、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9月10日教育厅组成检查组,逐层检查了我校城西校区科技实验楼各重点实验室,检查结果如下:
1、一楼青海省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形成机制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中实验材料堆放杂乱,要求堆码整齐摆放。
2、六至七楼青海省青藏高原药用动植物资源重点实验室环境卫生脏;试验台污秽肮脏;实验台上仪器设备摆放无序混乱;仪器表面布满尘土没有维护;实验台架上的材料久置未处理导致包装破损材料外溢;试验材料在地上无序堆放;文件柜上放置纸箱、报纸等易燃材料;玻璃器皿破损且随意丢弃;冰箱中放置干涸的污秽烧杯、试管;药品柜中和窗台上存放乙醇、氢氧化钠、硝酸钠等危险化合物;试验台上放置失去标签的化学药品;高压气瓶无固定装置。
3、十一楼化学化工学院的实验室开放的只有3间,其中一个房间里的药品柜中存放着盐酸、氢氧化钠等药品,药品柜没有锁具;液体和固体药物未按规定放置;很多药品失去标签或标签不完整;实验台脏乱不堪;实验台下随意堆放试管架铁架台等残缺物品;学生使用实验室和试验药品没有任何监管。
4、各实验室均缺乏详细的试验耗材使用记录。
针对以上结果,教育厅检查组对我校提出严厉批评,赵海兴副校长要求未检查出问题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的实验室限期进行整改,完成时间为9月15日前。整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结果,各实验室要合理利用现有的房间资源,规划设置合理的材料间、实验室、前处理室等以供开展正常的试验研究;精心维护实验仪器设备;加强药品的存放、使用,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的各项预防措施,防范各种安全风险。
安全无小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后学校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复查。
科学技术处
2020年9月11日